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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纠纷牵出窝案法官律师相继落马

发布时间:2012.06.25 新闻来源:山东佳仕特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

在一场长达9年的房地产股权纠纷官司中,工程公司及其代理律师合谋重金买通法官,包括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曾有焕在内的三名法官涉嫌受贿落马。

  随着两名法官近日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受审,涉及三水多个商界和政界名人的三水千叶花园股权纠纷牵出的法官窝案逐渐浮出水面。庭审中,两名受贿法官对于检察院的指控均供认不讳,在审理过程中,从审判者沦落为阶下囚的法官吴平一再希望法官酌情减刑。

  57岁的吴平上庭时头发斑白,戴着眼镜,作为有数十年法院工作经验的“行家”,他对庭审程序显然“熟门熟路”,在检察机关人员宣读起诉书时,他显得有些不耐烦地说“可以了”、“就这样”。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底至2007年初,吴平担任民五庭庭长,佛山市三水宏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卢灿光(另案处理)为了上述案件的审理能够得到吴平的关照,先后分四次送给吴平钱财共计30万人民币和10万港币。

  案发后,吴平主动向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并主动退出全部赃款。

  在庭审中,检方举证称,卢灿光在证言中交代:向吴平贿赂巨款后,一是希望吴平敦促加快该案审讯,二是希望通过其影响合议庭。记者了解到,该案特殊之处就在于,当时涉案的千叶花园项目正在转移资产,越快结案对卢灿光越有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平身为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审过程中,吴平称,对检方指控受贿的时间和金额没有异议,庭审焦点主要集中在吴平是否有立功表现上。该案当庭没有宣判。

  开庭审理的还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助理审判员(科员)杨崇康,其被指控在同一民事纠纷案中,收受宏通公司法人代表卢灿光(另案处理)及该公司代理律师李小平(另案处理)共计38.5万元。据检方指控,2004年至2009年5月期间,杨崇康担任民五庭助理审判员职务,并在该民事案第二次发回重审时担任该案的主审法官。卢灿光为了打探案情和使上述案件的审理有利于宏通公司,先后送给杨崇康25万人民币,杨收受了其中的12.5万人民币。

  另查明,宏通公司代理律师李小平在2007年、2011年春节前和2011年3月,送给杨崇康共计26万人民币。在检方指控中,杨崇康两次应卢灿光的邀请到佛山当地高档酒店吃饭,其间收受了数额不等的钱财。东窗事发后,杨向检察机关自首,退出了全部赃款。

  检方认为,对杨崇康应该以受贿罪追究,鉴于其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

  警钟长鸣副院长受贿东窗事发

  记者获悉,在该系列受贿案件中,与吴平、杨崇康一起东窗事发的还包括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曾有焕。据悉,目前,曾有焕一案还在发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阶段。

  经审查查明,2004年至2009年5月三水千叶花园股权纠纷案审理期间,卢灿光为了上述案件的审理能够得到曾有焕、吴平、杨崇康三名法官的关照,作出有利于自己公司的判决,分别向该三人行贿,合计人民币共105万、港币10万、美元1万。据《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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